工作职责

校妇女联合会是学校女性师生群团组织,在校党委和上级妇联的领导下,立足引领、服务、联系的职能定位,代表和维护女性师生的合法权益,积极促进妇女身心健康与全面发展。

具体职责:

1.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,教育引导鼓励女性师生树立自尊、自信、自立、自强精神,积极投身学校的改革与发展,为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作贡献。

2.宣传贯彻落实全国妇女代表大会和省妇女代表大会的会议精神,完成上级妇联组织部署的工作任务。

3.了解并向校党委和有关部门反映广大女性的意见和诉求,发挥校党政联系女性师生的桥梁纽带作用,发挥民主协商、民主决策、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作用,维护女性师生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。

4.宣传和表彰女性师生先进典型,做好“巾帼建功”“三八红旗手”和“最美家庭”等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、表彰、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。

5.向上级有关部门推荐优秀女性师生人才,推进女性师生参政议政。

6.建立和完善学习培训制度、组织交流和研讨等活动,提高妇女干部的理论水平和能力,推动妇女工作健康发展。

7.关心女性师生的学习工作和生活,组织开展有利于女性师生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。

8.加强基层妇联之间以及与其他妇女组织之间的联系、交流与合作,密切同工会、共青团等党群组织的联系,共同做好学校群众工作,提升社会影响力与美誉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