苏师大妇〔2026〕7号----关于法学院妇联主席任职的批复

发布者:发布时间:2026-09-24浏览次数:10

法学院妇联:

你单位《关于调整法学院妇女联合会成员的请示》收悉。根据《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》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,经研究,同意王惠敏同志任法学院妇联主席。

特此批复。


江苏师范大学妇女联合会

2026年9月24日